(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三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YHAQD2025-0326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三次)
3.项目内容:******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三次)。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其中第一包为饮用水级氢氧化钠,预计采购量:730吨,第二包为工业用液体氢氧化钠,预计采购量:3212吨。供应商可对两包分别响应,兼投兼中。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456.98万?元。第一包预算金额876,000????元,预计采购量:730吨,控制价1200元/吨(含税),第二包预算******????元,预计采购量:3212吨,控制价1150元/吨(含税)。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3供应商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协议须在有效期内),同时,运输车辆须具备有效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4供应商须为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模板见附件);
5.5第一包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8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及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有限公司供方黑名单。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
7.1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递交响应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 CA 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7.2 供应商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其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7.3 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
8.1 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00秒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 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 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系统将 自动拒绝并提示。
8.2 开标
开标形式:供应商远程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56 号国金中心 9 号楼 16 层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具 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 标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其他补充事宜
9.1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方式。供应商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2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供应商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 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9.3 因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 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 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 内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 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 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9.4 如有询问,请在阳光采购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 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532-******。
9.5 其他说明:本项目需缴纳平台服务费(向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支付)。平台服务 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详细内容请咨询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宁德路20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532-******
10.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广场3号楼22层2203
E-mail:******
联 系 人:凌明嘉、曹丽娜
电 话:0532-******
(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三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YHAQD2025-0326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三次)
3.项目内容:******有限公司液体氢氧化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三次)。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其中第一包为饮用水级氢氧化钠,预计采购量:730吨,第二包为工业用液体氢氧化钠,预计采购量:3212吨。供应商可对两包分别响应,兼投兼中。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456.98万?元。第一包预算金额876,000????元,预计采购量:730吨,控制价1200元/吨(含税),第二包预算******????元,预计采购量:3212吨,控制价1150元/吨(含税)。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3供应商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协议须在有效期内),同时,运输车辆须具备有效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所有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4供应商须为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模板见附件);
5.5第一包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8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及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有限公司供方黑名单。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
7.1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递交响应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 CA 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7.2 供应商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其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7.3 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
8.1 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00秒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 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 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系统将 自动拒绝并提示。
8.2 开标
开标形式:供应商远程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56 号国金中心 9 号楼 16 层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具 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 标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其他补充事宜
9.1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方式。供应商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2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供应商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 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9.3 因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 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 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 内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 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 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9.4 如有询问,请在阳光采购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 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532-******。
9.5 其他说明:本项目需缴纳平台服务费(向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支付)。平台服务 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详细内容请咨询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宁德路20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532-******
10.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广场3号楼22层2203
E-mail:******
联 系 人:凌明嘉、曹丽娜
电 话: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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