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_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的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5-3412) 已于2025年7月23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中“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系统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修改为:“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或省级或直辖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注:因各省或直辖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查询平台名称存在差异,不因此差异而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且承诺其真实有效(提供承诺书);”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五:主要设备最低要求中:
“a. 本项目不设置主要设备最低要求,承包人中标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报监理人审批,经监理人审批后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需增加或更换设备,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
修改为:
“a. 本项目设置主要设备最低要求,承包人中标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报监理人审批,经监理人审批后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需增加或更换设备,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
三、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澄清内容的地方相应更正,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