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项目部注浆水玻璃询比采购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5-LQ7GS-GD208ZCB3-WZ-001)
******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项目部注浆水玻璃询比采购
******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项目部(电话:******)
******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公示期限: 2025 年 2 月 5 日 9 时至 2025 年 2 月 8 日 9 时
******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项目部注浆水玻璃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第1标包:
采购限价:229500.00 元(含增值税13%)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7970.00元(含增值税9%)
标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水玻璃 |
30波美度 |
吨 |
153 |
1490 |
227970.00 |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以上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 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有限公司国道208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ZCB3项目部
2025 年 2 月 5 日